-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培训 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 关于 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 “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
现将《黑龙江省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20年5月14日至5月28日期间,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对2016年以来完成设计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安全自查。
二、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措施,填写《方案》附件1填报套表中表2、表12、表13、表14并注明填报人及电话,抗震设防提高地区需填写表15,同时参照《方案》附件2汇总形成自查报告。请于2020年5月28日17:30前,将自查报告、报表的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正式版扫描件报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邮箱。
三、请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管控建设工程地震灾害风险,确保建设工程地震安全。
联 系 人:王国峰
联系电话:0451-53621726
邮 箱:hljkcsj@163.com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