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征集城乡适老化建设和改造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2-03-09 09:26:09    浏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武汉市城建局、房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城乡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典型案例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51号)等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各地实践创新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全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现就征集城乡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案例主题。近年以来各地在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区(含乡镇集镇规划区)中围绕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建设和改造等决策部署,形成的创新性、有效性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类型。居住建筑、城市社区环境及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建设和改造等方面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案例要求。典型案例应包括:项目背景、总体情况、解决的具体问题、技术路线和技术亮点、应用场景,以及项目效果和效益分析等。


  1.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运用行业前沿技术或代表工程建设先进水平,能够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为各地提供技术参考和经验借鉴。


  2.项目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运营效果良好,且相关技术无知识产权争议。


  3.充分体现精细化和人性化等适老化建设和改造特点,具有较强创新性,实施效果和社会评价效果良好。


  案例介绍要真实客观、完整准确、文字精炼,图示图片要清晰。所附详细设计图、实景照片等需独提供图片格式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图片大小1M以上。


       二、案例流程


  (一)自主申报。由市辖区、县级住建(城建、房管)部门梳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城乡适老化建设和改造案例,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建设、设计、施工或运营服务单位)研究编制典型案例的申报材料和项目素材,填写《湖北省城乡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3),并汇总形成申报材料报市州级住建(城建、房管)部门审核,市州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至省住建厅。


  (二)市州推荐。市州级住建(城建、房管)部门综合考虑工作基础、经验成效、选题均衡性等因素,按照择优原则遴选案例,在附表3“推荐单位”一栏签审盖章后报送省住建厅,各地推荐案例分配表详见附件2。


  (三)择优确定。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案例项目进行审查,拟从新建住宅小区、城镇老旧小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建设和改造等方面择优确定典型案例,报送至住建部,并在相关媒体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指导本地区做好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工作,于3月8日下午5:00前将联系人名单(附件1)报送省厅。请于3月17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及附图寄送省住建厅。


  (二)加强典型示范。各地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加快推进适老化城市基础设施、适老化社区、适老化住房的建设和改造。省厅将参照督查激励政策,把该项案例征集工作与2022年全省城市安全运行检查考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考评等工作相结合,对征集案例入选住建部、省住建厅典型案例项目清单,且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在年度考评中予以加分,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正面引导的作用。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工作指导,结合湖北省绿色社区创建、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联系点等工作,研究解决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全面总结进展成效,及时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厅质安处 张雨梅  027-68873803、厅城建处 汪锋 刘登强  027-68873089(资料收集)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城建处


  邮编:430071


  附件:关于征集城乡适老化建设和改造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附件.doc

                 1.湖北省城乡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典型案例联系人信息表

                 2.湖北省城乡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典型案例分配表

            3.湖北省城乡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典型案例推荐表


数据来源:湖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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