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 关于 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 “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 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受理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专业评估(认证)申请的通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2—2023年度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申请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相关专业点需符合各专业评估(认证)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各专业评估文件最新版本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搜索框内输入相应专业名称后查找下载。
二、受理时间
申请学校应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一份)邮寄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命名格式:2022申请报告-专业名称-学校名称)至指定邮箱(tujianpinggu@163.com)并注明本专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号、传真、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详细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各专业评估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100835)
电子邮箱:tujianpinggu@163.com
联系方式:许士翔 010-58934045,58933389(传真)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