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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度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10〕73号
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同意,现将《上海市2011年度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上海市2011年度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任职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上海市户籍(含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遵纪守法,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科目,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1.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6年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2.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5年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3.理工科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2年;
4.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
(二)上述相关专业指: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相关专业,并从事与工程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专业工作。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1年4月16日 9:00-11:30 《专利法规与管理》
13:30-16:30 《专利申请与检索》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在一次内通过全部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4日-11月29日(9:00-11:00,13:30-16:0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办公室(南京西路580号B座10楼,近成都北路)
联系电话:52288200-303、304,52981809
2.上海大学(广中路788号上海大学延长校区科技楼八楼)
联系电话:56331239
3.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蒲汇塘路99号丙,近漕溪北路口)
联系电话:64413233,54256766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老考生填写考试报名表后,可携带原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80元。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3月24日-3月26日(9:00-11:00,13:30-16:00)至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五、参考书目
(一)《专利法规与管理》考试科目参考书
1.《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2.《专利纠纷与处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二)《专利申请与检索》考试科目参考书
1.《专利申请与审查》(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2.《专利信息与利用》(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六、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可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成绩查询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七、证书发放
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