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 关于 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 “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 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招聘本市工程施工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编制质量,充分发挥专业团队和人员的作用,有序地开展工程施工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市工程施工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复》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拟开展本市工程施工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及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凡满足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经济类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一)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人员;
(二)熟悉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有6年以上(含6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经验;
(三)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且是2个以上(含2个)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四)职业道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年龄不超过70岁(特殊情况视需要可放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标准化工作。
本人申报或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均应按以上条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二、招聘委员的程序
(一)由报名者本人如实填写《上海市工程施工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表格可在建筑建材业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二)将填妥的上述表格贴上本人照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至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科研标准管理科办理申请报名手续。
(三)报名截止后,对自愿报名及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初筛及评审。
未通过初筛或评审者由科研标准管理科及时通知报名者本人,其所提交相关材料不予退回。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工作网址:www.ciac.sh.cn公示公告栏目。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闻、许奇;54614788-6027、5123。
(四)联系地址:小木桥路683号605室科研标准管理科。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