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 关于征集 2025年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的通知
- 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培训 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关于落实“201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15-10-15 08:42:02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质量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方案,广泛开展宣传
各单位要召开“质量月”活动动员会,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通过张挂横幅、技能比武、现场观摩等方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突出“质量至上铸精品、技术创新谋发展”主题。
二、开展自查,强化企业管理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各项目部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根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相关要求开展各类自查,强化落实质量责任,切实做到:
1、对所有在建住宅工程开展自查,查找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
2、对正处深基坑和高支模施工阶段的项目组织开展自查,确保安全。
3、加强建材的现场管理力度,规范建材使用程序,重点加大对结构材料和功能性材料的管理力度。
三、 组织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质量培训,通过组织各类培训讲座、质量专题会议和观摩活动,拓宽相关人员知识面,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四、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要求区属一、二级施工企业在2015年10月10日之前完成“质量月”活动小结,并书面报我站质量监督科(联系人:汪延强,电话:57782180,传真:57780775,地址:松江区中山街道茸北路690号216室)。
松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5年9月1日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zytz/8105.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