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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细颗粒物(PM2.5)污染控制将成为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由大气细颗粒物(PM2.5)造成的灰霾天气频频出现,社会各界对消除灰霾见蓝天的呼声愈来愈高。本市在加紧做好PM2.5监测和发布准备工作的同时,将依托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把强化大气细颗粒污染控制作为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核心内容。
灰霾不同于常规污染,它是由大气中一次细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经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颗粒物组成,用单因子污染控制方法已无法实现消除灰霾的目标,必须采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措施加以强化。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对削减PM2.5都会有协同作用。因此,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大气专项共设置五大类53个项目,对燃煤电厂、工业源、机动车、扬尘面源等多种污染排放源都采取了相应控制措施,累计投资103亿元。本轮与第四轮行动计划相比,大气专项的项目和投入约增加了40%。
针对PM2.5的主要来源,将重点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电厂颗粒物深化治理。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做好新车提前实施国V排放标准的各项配套准备工作,同步配套供应相应标准的成品油;二是基本建成本市营运性车辆简易工况法检测网络,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三是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加快黄标车(国Ⅰ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步伐,到2014年底前,淘汰15万辆各类黄标车。在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全面推进20台3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在2014年前完成高效除尘改造,并启动推进60万KW及以上燃煤机组高效除尘改造试点,削减颗粒物的排放;二是完成11家电厂共计907.4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同时,本市还将进一步强化其他各类污染源的控制措施。在源头控制方面,一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到2014年计划共淘汰2000个落后产能项目,其中涉及细颗粒物排放的占到35%;二是进一步改善能源结构,完成1000台中小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在工业源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全市109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将实施除尘升级改造,确保烟尘达标排放,对达标无望的企业,将实施限产、停产整顿;二是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开展石油化工、制药、金属表面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试点示范,对重点化工企业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示范。在城市扬尘治理方面,一是中心城区推进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示范工地建设,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二是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三是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提高道路保洁率。此外,针对PM2.5污染的区域性特征,本市还将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合作,开展区域空气质量信息的共享和联合预报,进行区域霾污染的联合观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