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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加快推进旧区改造 规定签约生效比例应逾85%
作者: 时间:2012-05-04 08:35:01 浏览:次
上海将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十二五”期间,计划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5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15万户。记者从市政府5月2日召开的旧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上海将适当提高旧区改造签约征询生效比例,规定签约生效比例应在85%以上。副市长沈骏出席会议并讲话。
规定对新启动地块,一般以自然街坊为一个征询单元,如果一个自然街坊户数较多,则可划小征询单元(以300户左右为一个征询单元),并延长签约期限。签约生效比例应在85%以上,签约期限3—6个月。比例和期限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
今后,上海还将简化旧区改造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审批手续;市属土地储备机构继续支持重点区旧区改造工作;调整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收入分成比例。对市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收入按照市、区两级投入资金的比例分成,扣除国家规定计提专题基(资)金和轨道交通建设基金外,分别纳入市、区两级旧区改造专项基金,全部用于旧区改造的支出。此外,加强和支持旧区改造融资工作,提高市属动迁安置房供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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