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指导意见》的请示

作者:    时间:2012-07-19 08:35:26    浏览:

关于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指导意见》的请示
 

索取号

AB4003080-2012-017

载体类型

纸质 

发布机构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交〔2012〕699号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交〔2012〕699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指导意见》的请示

    

  市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巩固强化城市长效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美观”的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指导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6月2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我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指导意见》的目标、原则和工作要求,突出了“整洁、有序、安全”的基本要求,强调了区县政府是任务推进的责任主体,增加了媒体点评监督的工作机制等。拟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给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

  妥否,请示。

    

  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指导意见(代拟稿)》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指导意见

(代拟稿)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做好“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要求,继续演绎世博期间提出的“美好环境、美好生活”主题,持续提升长效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常态工作机制,振奋精神,集中精力,优化完善一批巩固常态长效管理的措施,推进实施一批提升市政市容环境的任务,认真落实一批关乎民生服务的举措,以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美观靓丽的城市形象、安全平稳的城市运行、文明规范的城市服务,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上海这座城市的美好。

  二、基本原则

  (一)整洁有序,服务民生。重点围绕管理结合部、中小道路、老旧居住小区等市民生活周边区域以及主要公共区域,强化清洁保洁,加强综合治理。针对市民群众诉求集中的问题,落实管理责任,改善民生服务。

  (二)依法管理,着眼长效。重点检查评估世博后固化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等的落实情况,加强执行督查,弥补薄弱环节,强化措施配套,完善长效机制。

  (三)加强互动,社会共建。重点结合文明城区、卫生城区创建复审和夏令热线等活动载体,加强街镇基层管理,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不断夯实社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1、加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贯彻《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快速路、越江桥隧及附属设施、公路及道口和收费站,街巷里弄、村内通道,人行道各类设施的保洁责任和保洁标准。扎实推进道路洁净工程,道路机扫率和冲洗率中心城区分别达到80%和75%,郊区县城市化地区分别达到50%和45%;中心城区道路整洁优良率不低于90%,中小道路每天至少普扫3次。

  2、营造良好水域水质环境。强化黄浦江、苏州河水面垃圾等漂浮物和季节性滋生的水生植物的拦截打捞,增加保洁频次,延长作业时间。确保重点区域河道面清岸洁。加强青草沙、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保护。扎实开展以苏州河、淀北、蕴南、浦东、浦南东水利片等“一河四片”为重点的引清调水工作,持续改善河道水质。

  3、严格建设工地环境管理。按照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线施工的文明施工标准规范要求,整修、拆换破旧的大门、围网、围档和施工路拦,确保完好、整洁、美观。落实建设工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裸土网罩措施,加强工地渣土规范装载和出工地车辆冲洗。开展房屋拆迁基地特别是停拆基地的环境综合治理。

  4、深化居住小区环境维护。健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三位一体的协同机制,加大居住区物业服务管理力度,落实物业服务“四查”制度,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强化保洁、保绿,加强居住区环境和卫生的综合治理,做到衣物晒晾规范、宠物饲养规范、垃圾投放规范、设施安装规范、车辆停放规范。加强居住区消防、空调机架等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重视大气微尘污染防控。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推进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强机动车冒黑烟治理。逐步推进实施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做好PM2.5监测发布工作,并摸清源头,推进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减排。

  6、化解无序占路设摊顽症。按照“堵疏结合、因势利导”和“疏要实、堵要严”的工作要求,在加强执法管理的同时,落实必要的疏导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全市20余处影响面较大的无序设摊集聚点的管控与治理。加强季节性水果摊等问题的疏导和治理。切实落实疏导点定时、定点、定经营品种、定卫生工作责任、定日常管理人员等“五定”措施。加强占路洗车摊点的综合治理。

  7、改善管理结合区域环境。加强对区和区、街镇和街镇、城区和乡镇、市属设施和区属设施、公共区域和社会单位区域等管理结合区域环境薄弱环节的协同治理,落实责任,固化措施。加强对管理结合区域乱招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散发等“五乱”现象的清除。确保民航机场、火车站、码头港区、公交枢纽区域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公共配套设施配置规范完善,主要出入通道沿线景观优化。

  8、推进门责和示范街镇创建。开展达标街镇复查,巩固提升136个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推进郊区市容环境责任区街道达标创建。沿街单位应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重点解决门前脏乱、跨门营业等问题。推进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发挥优秀街镇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自律为关键、管理为核心、作业为基础、监督为动力、执法为保障”的市容环境责任区工作机制。

  (二)提升城市景观水平

  9、规范户外广告招牌管理。推进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落实,加大违规广告执法管理力度,重点推进虹桥交通枢纽地区、浦东机场主要出入道路沿线等违规广告整治,确保全市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率达到90%。清理陈旧、破损、过期的标语、横幅、广告、招牌和残留绳结,确保店招、霓虹灯完好。在主要道路和重要区域落实迎国庆、迎十八大公益宣传措施,营造喜庆祥和氛围。

  10、优化街景绿化花卉布置。在重点区域、重要道路沿线及主要城市公园内布置主题绿化景点54个,花坛花境约19.6公顷,组合容器花卉、灯杆花球等约1.6万余组,绿化补植更新等40公顷。加强高架道路悬挂绿化养护,提升高速公路主要道口景观。提升公园服务水平,新创和升级10座星级公园,在10座公园开展主题游园活动。

  11、打造城市景观灯光新貌。围绕节能环保创新,对外滩景观灯光实施改造,提升南京西路、淮海中路、世纪大道、衡山路等街景灯光效果。推进完善黄浦江沿岸杨浦、虹口、黄浦、徐汇、浦东段,中环内苏州河沿岸,宝山滨江和长宁中山公园等重点地区景观灯光建设。组织优秀景观灯光作品展示活动。

  (三)强化设施运行维护

  12、落实道路桥隧设施维护。加强设施日常巡查和三级巡路制度,按标准组织实施道路养护维修。加强人行道管理,确保行走空间。加强附属设施管养,加强高速公路桥洞管理。推进中心城区高架道路、轨道交通桥荫桥孔属地化管理。

  13、强化各类设施设置管理。严格执行设施设置管理标准规定,规范人行道七类八类设施设置。确保设施完好完整、清洁整洁。对违规占路的各类障碍物加大整治力度,清理违规擅设的各类指示牌。

  14、确保交通运行规范有序。加强公交车站、候车亭牌的规范设置和清洁保洁,确保公交营运车辆车容整洁。坚持“提高增量,盘活存量”原则,适当增加停车设施,有效整合停车资源,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加强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执法管理,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疏导管理。

  15、完善环卫作业设施装备。开展道路环卫设施、作业设备专项检查,及时更新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规范车辆涂装、人员着装、设施设备管理、机械作业标准、垃圾收集投放要求,有效防止生活垃圾作业环节的二次污染。

  (四)增强服务管理能力

  16、及时响应市民诉求呼声。推进落实建设、交通、路政、绿化、市容、环卫、水务、物业、环保、执法等行业便民措施,发挥“12345”、“12319”等市民热线服务平台、夏令热线等活动优势,及时响应市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17、提高依法管理城市水平。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着力提升执法部门文明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加大对各类渣土偷乱倒、集聚乱设摊、违法搭建、非法客运、道路超载超限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和城市安全的违法行为的严格执法和综合治理力度。健全完善执法协调机制,强化城管、路政、交通、房管、规土、公安、消防、工商、食药监、卫生等执法部门的联勤联动。

  18、推动行业建设再上台阶。强化行业基础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能力,推动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深化行业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提高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市民监督,不断提升行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推动行业文化建设,培育塑造行业共有的核心价值理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作指导”的责任分工。各区县是推进落实的责任主体,要相应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分管领导责任到位,实施部门工作到位,制订区域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到部门、街镇,扎实有力推进工作。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提出标准要求,加强行业指导,强化检查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强化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协调推进。夯实检查督促机制,充分运用城市网格化管理等手段,加大监督管控力度,强化整改落实。落实点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联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点评。完善评价考核机制,量化专业考核,结合社会评判,实施考评激励。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城市安全运行保障。

  (三)扩大公众参与。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城区(镇)的创建、复审工作,运用夏令热线、市民巡访团等载体,坚持“每月15号环境清洁日”、“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日”等活动,发挥志愿者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单位企业、部队单位等共创共建,共同提升全社会的环境文明水平。要在管理、作业、执法、监督、服务等各个环节、各支队伍、各级干部中,全面开展立功竞赛等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弘扬行业精神。

  (四)加大保障投入。要按照世博后已经固化的城市管理常态要求、规章规范、标准定额,确保城市维护经费落实到位。对新增的工作任务和提升标准的工作措施,要确保工作经费投入到位。要相应建立市区两级考评激励机制。各部门、各区县要加大此项工作人员配置力度,落实专职人员,紧密配合协作,保障工作有力推进。

  五、工作节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召开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区县根据本意见,制订本区域行动方案,结合区域实际,确定任务计划,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节点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行业工作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二)推进实施阶段:6月底至9月底。各区县抓紧推进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市市政市容联席办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例会,组织经常性检查,督促推进任务实施,9月份组织实效检查。

  (三)全面展示阶段:国庆、十八大召开至2013年初。国庆节和十八大召开前后,全面展示良好市容面貌和优质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强化重要阶段环境保障,加强查漏补缺,持续巩固成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年初。结合年度总结和考评,市市政市容联席办牵头,梳理各有关行业和区县的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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