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国的建筑师教育与认证制度谈我国建筑教育的创新

作者:chinazz    时间:2013-11-04 08:57:32    浏览:

 与我国相关政策的比较
     从英国本科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年限上看,基本等同与我国的本科教育。但是有趣的是,根据建筑教育和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要求,学位所涉及的Part1和Part2两个教学阶段是分开的,学生在两个阶段之间必须有至少1年的生产实践。而且,学生可以在Part1结束以后重新选择学校进行Part2的学习,RIBA也鼓励学生通过不同的学校接受不同的建筑教育。学生也可以在完成Part1的课程以后,放弃接受建筑学教育,转向其他专业。总之RIBA的建筑学教育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可选择性。
     对比RIBA的教学大纲,根据我国《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我们对高等教育的要求在字面上似乎比RIBA更具体,更全面。《标准》把建筑教育的“智育”归纳为五个方面:1)建筑设计;2)相关知识;3)建筑技术;4)建筑师执业知识;5)公共课程,其中又包涵39项要求。并通过“掌握”、“了解”、“有能力”等用词对建筑教育各方面的轻重缓急进行了要求。
     尽管我们有着非常具体的教学要求,然而,如何高百分比的实现它,却非常艰难。应试教育的传统经常影响着我们的教育,单纯的大学教育,很容易让我们的学生忽视甚至无视应该“了解”和“有能力”把握的教学内容,这直接导致了本科毕业生知识结构片面性。
     建筑行业是一个操作性很强的行业,有着非常广泛的覆盖面,也有着严格的技术流程,很多内容是从课堂上学习不到的。因此RIBA在3年Part1结束后有一年强制性的生产实践,要求学生到实践中体会课堂上没有而工作中必须的东西,给予3年级学生一次重新认识建筑学的机会,这也成为他们继续Part2教育的基础,因此Part2的学生会在学习期间有质的飞跃。
     而我国5年制的本科建筑教育中对实习的时间要求是“设计院生产实习不少于3个月,美术实习1个月。”较短的生产实习,往往让学生跟不完一个完整的项目,甚至一个完整的设计阶段。这使得学生失去了深入接触工作的机会,也造成本科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后起步难的问题。
     设计单位都有以下用人经验:研究生比本科生好用。实际上这种“好用”就体现在研究生比本科生多了2.5至3年的工作经验,至于有多少“研究”价值,是没有人过问的。仔细一算,在英国要拿到Diploma(相当于我国的本科),至少要6年,申请学习Part3(相当于我国考注册建筑师),至少要7年,这个时间和我们一个研究生毕业的时间几乎是一样的,也可以说,我们的研究生教育等于是在本科教育后追加了2.5年的工作实践。这个局面一方面说明了研究生教育的弊端,一方面揭示了本科教育的缺陷。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的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体系。本科关注的是建筑师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当于建筑师的职业教育,它与建筑师注册有着直接和因果的关系。通过了Part2,以及1年的实践后就有资格申请Part3培训,通过Part3的考试就成为了注册建筑师。而研究生教育关注的是对建筑学某一方向的研究,获得学位与否和注册建筑师资格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撇清了“学术研究”与“职业培训”的关系,也树立了“研究”的纯洁性。我国则在注册建筑师考试的资格要求中规定,“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职业实践2年后可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建筑学学士,职业实践3年后可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看上去我们的制度比英国制度考虑得细致,其实已经造成了很多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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