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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作者: 时间:2018-10-17 09:58:55 浏览:次
日前,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全市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行为,全面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这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了解,质量、安全监理季报告制度是指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定期将在监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季度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的制度。监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群体房屋建筑及施工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本通知要求实行质量安全监理季报告制度。各县区可根据所管辖区域情况制定实行监理报告项目的范围,但不得缩小本通知要求的范围。即时监理报告是指当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时,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的制度。全市所有在监项目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实行即时监理报告制度。当情况特别紧急时,应先以口头方式报告后再提交书面即时监理报告。
该项制度还明确了报告的具体内容、格式等。对不按规定提交报告、风险隐患知情不报、弄虚作假等情况,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以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8.10.11 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李炳忠 段延臣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9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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