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规定动作” 创新“特色动作” ——湖北武汉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提升行动

作者:    时间:2018-10-17 10:00:06    浏览:

 

 
  今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提升行动,除了完成预定目标的“规定动作”,还创新了多种形式的“特色动作”,为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更好地适应当前执法任务和工作的需要,该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组织大队长、中队长、执法督察骨干、执法队员、协管队员分期分批开展封闭式执法实务能力培训。通过教育培训,系统规范了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法治建设
 
  武汉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已全面建立法治顾问全覆盖和法律顾问坐班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并建立完善了行政负责人轮班出庭应诉制度。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大了对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法治考核工作,指导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加强法治建设,落实各项规范制度。
 
  积极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和职业优势,在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进行大胆探索,提出“律师进中队”的构想。让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保驾护航,揭开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新篇章。
 
  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效果,避免执法队伍出现纪律松懈现象,全系统开展了队伍形象、作风纪律专项督察行动。全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从队伍形象、作风纪律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管理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提升队伍形象,制定印发了《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行为规范》,其中包括工作纪律规范、着装标识规范、用语举止规范、执勤备勤规范、执法办案规范和装备管理规范等内容,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8.10.11 武进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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